龙 庄 伟
(2007年6月22日)
同志们:
按照国务院的部署,今年7月1日起,全国要开展第二次土地调查,这是我国社会经济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刚才,国务院召开了电视电话会议,培炎副总理、国土资源部徐绍史部长对全国开展第二次土地调查进行了全面的动员和部署。这是继去年12月《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06]38号)下发以来,对全面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进一步部署,标志着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已经全面启动。为贯彻落实好全国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我省的土地调查工作,我讲几点意见。
一、开展第二次土地调查十分重要而紧迫
土地调查是我国法定的一项重要制度,是全面查清、查实土地资源的重要手段。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土地管理和土地调查工作。近年来,做出了一系列有关土地管理和宏观调控的重大决策。2004年《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和2006年《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都明确提出了要开展新一轮的土地调查。2006年12月,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决定自2007年7月1日起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作为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是关系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公益性调查。开展第二次土地调查,全面掌握我省土地资源状况,是全省科学制定发展规划、合理利用土地、优化空间布局、促进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是明确各级政府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的现实需要,是完善市场经济体系、理顺土地产权关系的有效手段,也是管好用好土地资源、促进建设沿海经济社会发展强省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1984年-1996年,我省开展了第一次土地调查(即土地详查),查清了当时全省土地资源和利用的基本状况,其成果在规划编制、耕地保护、土地审批等各项工作中,都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此以后,每年开展一次土地变更调查,特别是近年来,逐步开展了土地利用现状更新调查,初步掌握了土地利用的变化情况。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全省土地利用状况特别是城镇内部土地利用状况有了很大改变。目前我省土地管理工作中,不少地方基础资料陈旧、信息化程度低,缺少基本农田等重要管理信息,加上近年来个别地方土地变更调查不完整、不规范,土地资源调查数据不能适应新时期土地管理和经济发展的需要。因此,利用现代技术开展第二次土地调查,全面、准确、及时掌握我省土地资源和利用状况,十分重要而紧迫。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开展第二次土地调查的通知》(冀政[2007]55号),按照部署和要求,扎实做好土地调查的各项工作。
二、我省第二次土地调查的主要任务
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这次土地调查的主要任务是:
(一)查清基本农田状况。当前,在土地管理中,最重要的任务是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明确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应对本行政区域内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负总责,坚决守住基本农田这条“红线”。因此,查清基本农田是这次调查的首要任务。这也是衡量调查成功与否的关键。各地要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对已经划定的基本农田进行彻底调查,全面查清基本农田的数量、分布等情况,将基本农田落实到土地利用现状图上,落实到村组,落实到地块,并登记造册。
(二)查清城乡各类用地状况。在农村,要按照国家和省土地调查统一标准,利用省国土资源厅统一提供的基础图件,全面开展土地利用现状调查,逐地块实地调查耕地、园地、林地、农村居民点及未利用土地等各类土地的分布和利用状况。在城镇,要利用新技术开展大比例尺地籍调查,查清每宗土地的界线、范围和用途,掌握基础设施用地、工业用地、商业用地、住宅用地及开发园区用地等各类用地的分布和利用状况。
(三)查清各类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状况。各地要在原有土地调查成果的基础上,补充、完善土地权属调查,全面查清农村各农民集体经济组织的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城乡每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状况,明确土地权利主体和土地权属界线,并在此基础上,全面推进土地登记发证工作。对于调查中发现的土地权属争议,要及时依法调处;对于一时难以解决的,也要妥善做好相关人员的工作,防止矛盾激化。
(四)建立资源共享的土地数据库和管理系统。各地要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按照统一的技术标准,逐级建立或更新土地调查数据库,建立起覆盖全省、城乡一体的土地调查信息网络化管理系统,实现土地数据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为国土资源电子政务和“数字河北”提供基础信息。同时,通过这次调查,各地还要建立起土地变更调查统计、及时监测和快速更新等长效机制,保持数据信息的现势性。这是推进土地管理信息化和现代化的重要任务,也是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和推进政务公开的重要措施。各地要高度重视,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
(五)要强化调查成果开发应用。土地调查的最终目的,是调查成果能够得到广泛应用。要按照“边调查、边应用”的原则,对调查数据及时进行深入的分析研究,找出土地管理中的突出矛盾和薄弱环节,提出加强和改善土地调控的政策建议。要把土地调查成果应用到土地规划、开发、保护和利用的各项业务中去,应用到经济社会建设和发展各个领域中去,促进土地管理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全省土地调查完成后,国土资源部门要会同统计部门向社会公布土地调查基本数据。
三、切实抓好我省第二次土地调查的组织实施
开展土地调查涉及方方面面,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这次调查,从现在起到完成任务,最多只有两年半,农村土地调查只有一年,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密切协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调查任务。
首先,要加强组织领导。为开展好第二次土地调查,省政府成立了全省第二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负责调查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协调解决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国土资源厅,具体负责调查的日常组织和协调工作。各地也要逐级建立土地调查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责任,认真做好调查的组织实施工作。各级政府要把土地调查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同志亲自过问,分管负责同志具体负责。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沟通,配合做好相关工作。民政部门要及时提供行政勘界成果,农业、林业、水利、建设等部门要配合做好地类确认工作,统计部门要做好统计方法指导、数据发布等相关工作。其他各有关部门也要通力协作、密切配合,确保圆满完成调查任务。
第二,要落实各项保障措施。经费保障是做好土地调查的重要前提。我省土地调查经费,由省财政和地方各级财政共同负担。各级财政部门要根据当地土地调查承担的工作任务确定土地调查经费,多方筹措,统筹安排,列入预算,及时拨付,确保调查工作顺利进行。要加强对调查经费的监管,保证经费安全合理使用。调查队伍和人员素质,是保障调查质量的重要基础。这次土地调查,要引入竞争机制,选择技术精、水平高的调查队伍,承担土地调查、数据库建设等工作。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对调查队伍和调查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技术指导,不断提高调查人员的业务素质。
第三,要确保第二次土地调查数据真实可靠。真实性是土地调查数据的生命,也是第二次土地调查成功与否的关键。各级、各部门一定要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本次土地调查数据真实、可靠。各级土地调查办公室要建立土地数据质量责任制,严格审核把关。要加强对重点环节的检查监督,一级抓一级,层层检查验收。要坚决杜绝干预土地数据真实性的违法行为,对依法获取的土地数据和资料,要保持其真实性、原始性,防止任何单位、任何个人擅自更改和编造。对虚报、瞒报土地调查数据的,一经发现,要按照《统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四,要严格按照进度要求开展调查。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和省政府的安排,各地要在今年8月底前完成调查方案编制、技术细则制定、试点经验总结、业务人员培训等准备工作。今年9月至2009年6月,开展调查和建立土地数据库,其中:农村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工作于2008年6月前全部完成, 在此基础上,依据基本农田划定和调整资料,2009年初完成基本农田的上图、登记、造册,查清基本农田数量、分布和保护状况;县城以上城镇及经济较为发达的集镇地籍更新调查于2008年底前完成,其它村、镇地籍调查各地根据情况适时开展。2009年下半年,对土地调查成果进行整理,通过调查统计,查清工业、基础设施、金融商业服务、开发园区和房地产等用地的分布和利用状况;这次土地调查要以2009年10月31日为调查的标准时点,统一进行变更调查数据更新。在调查的基础上,全省要在2010年上半年完成土地调查数据库建设,并建立省、市、县联网共享的管理系统。从2010年以后,利用新的调查成果,全省每年开展一次土地变更调查,建立起土地资源变化信息的调查统计、及时监测和快速更新机制。
同志们,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意义重大,任务艰巨。我们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扎实做好我省第二次土地调查的各项工作,为加强土地管理和调控、促进全省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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